带您走进洁净手术室建筑装饰规范
更新时间:2022-10-08
1、洁净手术部的建筑装饰应遵循不产尘、不易积尘、耐腐蚀、耐碰撞、不开裂、防潮防霉、容易清洁、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。
2、洁净手术部内地面可选用实用经济的材料,以浅色为宜。
3、洁净手术部内Ⅰ、Ⅱ级手术室墙面、顶棚可用工厂生产的标准化、系列化的一体化装配方式;Ⅲ、Ⅳ级手术室墙面也可用瓷砖或涂料等;应根据用房需要设置射线防护。
4、洁净手术室围护结构间的缝隙和在围护结构上固定、穿越形成的缝隙,均应密封。
5、洁净手术部内墙面下部的踢脚不得突出墙面;踢脚与地面交界处的阴角应做成R≥30mm的圆角。其他墙体交界处的阴角宜做成小圆角。
6、洁净手术部内墙体转角和门的竖向侧边的阳角宜为圆角。通道两侧及转角处墙上应设防撞板。
7、洁净手术部内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。
8、当新建洁净手术部有设备层时,层内设备、管道的安装与维修的操作空间不应影响人员活动、操作和通行。设备层梁下净高不宜低于2.2m,并应进行简易装修;其地面、墙面应平整耐磨,地面应作防水和排水处理;穿过楼板的预留洞口四周应有挡水防水措施。顶、墙应作涂刷处理。直接位于手术室上一层的、用水的房间地面也应作防水处理。
9、洁净手术部内使用的装饰材料应无味没毒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GB50325的有关规定。